各学院:
根据《广州大学关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生中实行第二专业教育的暂行办法》(广大[2008]57号),经学校研究,同意金融学等15个专业(见附件1)2010年招收第二专业学生。为了做好今年的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
1、2009级全体学生,2008级部分专业(另行核定)的学生;
2、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5,无补考不及格课程记录;
3、入校以来,没有受过处分;
4、无欠费、欠贷记录。
二、工作流程
1、申请人填表(一份);
2、学生所在学院审核报名资格;
3、第二专业所在学院收取申请表,预录取;
4、教务处审批,公布录取结果。
三、时间安排
1、5月10日(周一)—6月9日(周三),学生报名;
2、6月10日(周四)—11日(周五),教务处确定第二专业开出名单;
3、6月14日(周一)—18日(周五),第二专业所在学院预录取;
4、6月21日(周一)—25日(周五),教务处审批,公布录取名单。
四、其它需说明的问题
1、凡申报两个志愿的学生,应交两份表。原件交第一志愿学院,第二志愿学院收取复印件。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报名资格;
2、第一志愿报名人数不足30人的第二专业,一般不予开出;
3、一般不录取第二志愿学生。若第一志愿专业未能开出,则该生可按第二志愿录取,且第一志愿学生优先;
4、被第二专业正式录取后,若要放弃,须在开学第一周内办理退学手续,否则所扣缴的学费不退;
5、第二专业的学费按学期收取,收费标准按粤价[2007]186号文件执行,即每学分100元。
序号 |
专业名称 |
所在学院 |
计划招生人数 |
1 |
金融学 |
商学院 |
100 |
2 |
会计学 |
商学院 |
100 |
3 |
工程管理 |
商学院 |
100 |
4 |
工商管理 |
商学院 |
100 |
5 |
物流管理 |
商学院 |
100 |
6 |
法学 |
法学院 |
200 |
7 |
行政管理 |
公共管理学院 |
100 |
8 |
社会工作 |
公共管理学院 |
100 |
9 |
思想政治教育 |
公共管理学院 |
100 |
10 |
广播电视新闻学 |
新闻学院 |
120 |
11 |
广告学 |
新闻学院 |
120 |
12 |
应用心理学 |
教育学院 |
150 |
13 |
教育技术学 |
教育学院 |
60 |
14 |
英语 |
外国语学院 |
160 |
15 |
体育教育 |
体育学院 |
35 |
合计 |
1645 |
附件:广州大学本科学生修读第二专业申请表
链接:《行政管理第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广州大学本科生第二专业教育暂行办法》
二〇一〇年五月五日
教务处
广州大学2010年第二专业招生计划表
时间:May 13, 2010 10:24:00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