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我院第四次团员、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0-06-20 点击数:

各团支部、各班:

我院团委学生会拟于近期召开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第四次团员、学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第四次团员、学生代表大会举行时间:

2010年6月18日(周五)17:45——21:30。

二、候选人资格

1、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08、09级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2、品行端正、责任心强、能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3、学习成绩优良,上学期至今,原则上没有不及格科目;

4、曾担任过学校、学院或班级学生干部,且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的同学优先考虑;

5、入学以来未受过校、院级行政处分及党内、团内处分;

注: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同学均可向本班团支部报名,报名的同学需提交一份个人自荐书(见附表1),自荐书内容包括个人简介、相关工作经历、所报部门以及对所报部门的工作计划和设想。(所报部门不得多于2个,并注明优先次序。如:第一志愿:组织部,第二志愿:秘书处。)各班在本班各自荐名单中推选出一名作为推荐名额作候选人提交。此项工作应在班上同学交齐自荐书的基础上再进行,形式由各班掌握。

侯选人经资格审查后,方成为正式侯选人。

三、双代会代表条件和产生办法

1、双代会代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

(3)学习刻苦,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现象,德、智、体全面发展;

(4)热心为同学服务;

(5)无不良记录和任何处分。

2、代表名额的分配原则

(1)各级团总支、级长以及各班代表(07、08级各班2名,09级各班3名)

(2)原则上学院学生党总支与新闻中心部分干部为第一代表团,学院团委部分干部为第二代表团,学院学生会部分干部为第三代表团,07、08、09级各级团总支、级长以及各班代表组成第四、五、六代表团。班的与会代表不占四大组织干部名额,各单位推荐或选举代表需填写自荐表(见附表2),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方成为正式代表。

四、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各班务必于6月10日前推选出本班的侯选人一名和与会代表数名。每班至多推选一名候选人,团委学生会干部不占班级名额。

2、各班将与会代表的名单及自荐表交到年级团总支处,年级团总支将上交相关资料整理好务必于6月11日晚前交至团委组织部。

注意:请将与会代表归总名单发到组织部邮箱:gzb_gg@163.com;而与会代表自荐表和候选人自荐表则交到组织部部委叶韵婷(68114)处。

3、各团支部、各班本着公正、公开、民主、务实的态度,积极配合院团委学生会做好双代会的各项准备工作。

附件:

1.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第四次团员、学生代表大会个人自荐表

2.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第四次团员、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自荐表

共青团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委员会

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学生会

二○一○年六月

时间:Jun 20, 2010 5:36:00 PM

Copyright© 公共管理学院网站(新闻中心)版权所有  地址: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