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文件
〔2012〕39号 签发人:甘健强
关于给予许嘉媚等11位同学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学院各班级:
在2012年12月10日由公共管理学院全体学生参与的我校升国旗仪式中,10级社会工作1班许嘉媚、郭子龙、刘演滔,10级社会工作2班努迪亚尔·赛达合买提,10级行政管理2班江伟漩、许建文、邹诗雅,11级行政管理2班邱润涛,12级社会工作1班林佩、安外尔,12级社会工作3班林永隆等十一位同学无故缺席。以上同学的行为对班级和学院造成不良影响。为严肃校风校纪,及时教育学生,根据《广州大学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经学院领导研究,决定给予这十一位同学院内通报批评的处分。
希望全院同学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遵守校纪校规。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2012年12月20日印发
时间:Dec 25, 2012 1:08:00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