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关于助学贷款、助学金以及缓交学费的一些说明

作者: 时间:2012-08-09 点击数:

2012届新生中申报缓交学费/助学贷款/助学金的同学,需在开学前准备好相关资料,开学报到时交予报到处的“绿色通道”处,导生会协助申报,以上情况都可缓交学费。

助学贷款,是不需担保或者抵押,利息较低,宽限期较大,但仍然是具一定利息和还款期限,且学生应通过学校申报贷款。(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

申请助学贷款的同学不应缴交学费和住宿费,直接在报到当日递交材料即可,届时学校将在下发的贷款款项中扣除相关款项。

助学金一般在第一学期末第二学期前下发至学校为你申请的银行账户中,不主动扣除学费,故申请助学金而不申报助学贷款的同学,a应在开学前按正常流程缴交学费,b或者可以申报缓交学费,并适时缴交学费。详情请咨询导生。

需提交的材料(请下载附件):

①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含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家长承诺书)》《广州大学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2010年版)》《广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广州大学经济困难学生缓交学费申请表》相关书面证明材料(低保证(复印件)、残疾证(复印件)、民政部门、医院等第三方开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在同一面)、父母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在同一面)、父母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首页、父母单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②贫困生入库(助学金):《广州大学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2010年版)》《广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相关书面证明材料(低保证(复印件)、残疾证(复印件)、民政部门、医院等第三方开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在同一面)、父母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在同一面)、父母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首页 、父母单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注:一般为一式两份,但因递交材料时可能发生丢失,建议自行准备多一份备件存在宿舍。

因申报时限紧迫,建议在报到时主动询问材料是否齐全。

报到后,导生会指导和帮助申报的,不必太担心,按照入学须知上指示准备好材料就行,即使漏掉某份材料也可以通过快递补交的。(建议留一份复印件材料在家中,方便家人补填材料。)

附件1 广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附件2 广州大学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附件3 广州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申请登记表

(来源:惠风和畅 实习编辑:谢绿)

时间:Aug 9, 2012 7:57: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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