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18-05-10 点击数:
各学院:
在3月下旬,我们依据财务处的欠费数据,下发了在校生欠费情况的通报,学生处也发了“关于做好欠费学生相关工作的通知”。依据该通知精神,对于毕业班欠费学生做如下处理:
1、通知学生在4月10日前到财务处“学费”收缴窗口办理缴费手续(通过银行卡划扣,不收现金),并将缴费收据交学院教务办记录。
2、逾期未办理缴费手续的,学院教务办通过“学生毕业论文系统”,停止该部分同学进行毕业论文后续环节的操作。
请各学院认真落实通知要求。
教务处
2018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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