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2010年招聘208名教师公告

作者: 时间:2018-05-03 点击数:

海珠区,广州市的中心城区,教育发展水平位居广州各区前列,先后被授予全国幼儿教育先进区、广东省教育强区等称号。近年,海珠区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致力打造优秀的教育人才队伍,涌现出多名全国、省、市级名教师,教育整体水平不断提高,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格局全面形成。为适应海珠区教育事业不断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职员208名。

招聘的岗位

中学教职员83名(教师68名、职员15名),小学教师112名,少年宫职员2名,教育发展中心教研员2名,启能学校教职员9名。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社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应聘小学教师的必须具备小学以上教师资格,应聘中学教师的必须具备中学以上教师资格),必须具有与应聘职位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本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必须符合职位的专业要求。应届毕业生所学的专业必须符合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

4.身体健康。

5.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含增城市、从化市)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社会人员应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广州市常住户口(不含增城市、从化市)的人员:

本科以上学历、中学高级教师以下专业技术资格的(含无专业技术资格),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后出生);

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限45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后出生);

(2)非广州市常住户口(含增城市、从化市)的人员(其中已婚人员的配偶无广州市常住户口的必须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或中级(小学高级教师、中学一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限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本科学历同时具有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或国民教育序列研究生毕业同时具有硕士学位和中级(小学高级教师、中学一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后出生);

(3)应聘教师职位的人员必须持有与职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应聘非教师职位的不作要求)。应聘语文教师的,普通话水平必须在二级甲等以上。

2.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生,暂缓就业生仅限持有暂缓就业协议的广东省内高校的毕业生)应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应届生须在2010年正常毕业时取得);

(2)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必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应聘其他学科教师职位的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应聘非教师职位的不作要求);

(3)应聘英语教师职位的英语水平必须在专业四级以上(大学英语六级不等同专业四级);

(4)应聘教师职位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生须具备教师资格证或已在广东省教育厅指定开展“两学”课程培训的31所高校修学教育学、心理学课程且获得合格证书。(31所高校名单见http://www.haizhuedu.net/View/View.asp?FileID=3589,应聘非教师职位的不作要求)。

三、招聘办法

考试与考核相结合,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一)报名

1.报名办法:应聘者登录中国广州人事网(www.gzpi.gov.cn)、海珠区公众信息网(www.haizhu.gov.cn)、海珠区人事信息网(hzqrsj.haizhu.gov.cn)、海珠区教育信息网(www.haizhuedu.net)、海珠人才网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12月9日(星期三)9∶00时至12月14日(星期一级职称待遇。中、高级职称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笔试时间为12月20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及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于12月23日(星期三)后在广州人事网、海珠区人事信息网、海珠区教育信息网、海珠人才网上公布。

(二)面试

确定面试名单的方法:1.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招考人数与笔试人数1∶10(招考人数为1人的职位)或1∶7(招考人数为2人的职位)或1:5(招考人数为3人及3人以上的职位)的比例确定从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报名比例低于1∶5的职位,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均进入面试名单。2.符合条件免考笔试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3.当某职位第一志愿考生中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上述比例时,在第二志愿报考了该职位但未能进入第一志愿面试范围的考生中递补。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情况,包括口头表达能力、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的情况及判断、分析能力等。

(三)资格审查和专业技能测试(教师职位为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按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以各职位招考人数与面试人数1∶5(招考人数为1人的职位)或1∶4(招考人数为2人的职位)或1:3(招考人数为3人及3人以上的职位)的比例进入资格审查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者,取消考试资格,按面试成绩高低递补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专业技能测试资格。

参加资格审查者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审查依据:

社会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还须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非广州市常住户口的已婚人员,须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能够证明配偶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的资料;如配偶为广州市常住户口,则提供配偶身份证及户口簿即可。

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业成绩单(加盖教务处或院系公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专业英语等级证书(英语专业),非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或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见资格条件部分)。

应聘者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考试资格,所交费用不予退回。

教师职位的专业技能测试采用说课或试教的形式,非教师职位技能测试考查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知识和操作技能,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超过60分者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各职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聘资格,将档案退回原单位。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递补。

(五)补录

当某一职位第一志愿考生中符合录用条件的人数未能达到招聘人数时,可在第二志愿考生中进行补录。参加补录的对象为进入第一志愿单位的专业技能测试而未能被录用者。符合补录条件的人员直接参加补录单位的专业技能测试,最后根据补录名额,在参加补录的人员中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的人员名单。

(六)公示和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海珠区教育信息网、海珠区人事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满办理录用手续。属农业户口的,须转成非农业户口方能录用。社会人员需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所有人员均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方能用。

(七)关于收费的说明

成功报名者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50元。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八)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20)84407994(资格条件咨询)、(020)34370929(报名技术问题咨询),咨询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如需了解招聘单位的情况,可登录海珠区教育信息网(www.haizhuedu.net)校园展示区。

(来源:师范网 编发:赖帝水)

时间:May 29, 2010 8:10: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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