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38号文(关于给予努迪亚尔等6名同学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作者: 时间:2012-12-21 点击数:

公共管理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文件

〔2012〕38号 签发人:甘健强

关于给予努迪亚尔等6名同学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学院各班级:

本学期开学至今,09级思想政治教育1班艾克然木,10级社会工作2班努迪亚尔,11级思想政治教育班伦嘉文,12级思想政治教育班张尕尔·杰肯、阿力木江·吐尔迪,12级社会工作2班文健徳,共六位同学多次无故旷课学时数已达违纪处理规定。为严肃校风校纪,及时教育违纪学生,根据《广州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三)之规定,经学院领导研究,决定给予这六位同学院内通报批评的处分。

希望全院同学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认真遵守校纪校规。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2012年12月17日印发

时间:Dec 21, 2012 11:37: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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