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具有良好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二)出生日期在1981年9月1日以后;
(三)具有博士学位;
(四)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管理科学类;
(五)在2022年4月30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六)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七)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0年9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