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08级学生校纪校规考试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0-02-02 点击数:

各学院:

为继续认真贯彻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精神和做好新生入学教育工作,抓好新生遵纪守法教育,学校将组织2008级全体学生进行校纪校规考试。请各学院以08年《广州大学学生手册》为读本,组织08级学生继续认真学习,做好考试准备。有关事项如下:

1、考试内容:

2008年版《广州大学学生手册》,重点内容为:广州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广州大学学生考试违纪行为的处理规定、广州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2、考试安排:

(1)考试形式:闭卷,题型包括填空题、是非判断题、简答题、论述题等,考试成绩100分满分,60分及格。考试卷由学校统一印制,各学院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和考场内组织考试。

(2)考试时间:第十周周二(11月4日)下午2时至4时。

3、考试要求:

(1)要求各学院按照我校的考试制度和有关要求组织这次新生校纪校规考试,认真做好安排布置、检查落实等各环节工作。

(2)教务员跟据教务处指定的教室落实本学院的考试安排,在规定时间前将安排表报教务处。要求各学院严格按照我校学生考试的管理规定排考,阶梯教室必须安排2­名监考教师;一般教室安排1名监考教师。

(3)要求学生端正态度,诚实应考,不得缺考和代考,发现作弊行为,一律取消考试成绩和08-09学年度学生评优评奖资格。各学院除安排监考外,同时安排学院领导和有关老师巡考,确保考场纪律,学校也将安排巡考小组到各学院检查。

(4)试卷由教务处统一发至各学院教务办,教务办必须认真做好各班级的试卷发放工作,考试结束后由班主任、辅导员、导师统一收卷、改卷,并按要求做好成绩登记,成绩登记表于考试后十天内(即11月14日前)交学院教务办,由教务办统一收齐报学校教务处。

(5)要求各学院严格按照学校教学评估的要求做好试卷存档,备查。

请务必通知到2008级全体学生和全体教务员、辅导员、班主任、导师。

学生处 教务处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五日

时间:Feb 2, 2010 9:22: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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