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社团、各班: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进一步加强学生的安全管理,增强学生的组织纪律性,确保我院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特制定本报批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上报单位
凡属我院的学生集体(含社团、班级)名义外出(离开广州大学校园范围)须报学院审批,经班主任(社团指导老师)、辅导员、学院领导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二、报告内容
1.具体的外出事由;
2.活动负责人的信息;
3.外出活动是否有旅行社;
4.外出活动是否有买保险;
5.详细活动方案,安全预案。
三、报告要求
1.活动负责人须按上述报告内容要求,必须提前一周向学院提交书面活动方案并认真填写报批表;
2.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在节假日进行,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3.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如需联系旅行社,必须是合法正规的旅行社;如需租用车辆,则必须是具有营运资格的客运车辆;
4.报批材料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向学院报告外出的有关情况,不得隐瞒相关事项的事实,不得弄虚作假;
5.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如遇特殊情况或发生意外事故,应及时与公共场所管理机构联系,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态发展,保护现场救治伤员,或拨打110、120、119处理,不得拖延;
6.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上的各项法规,遵守活动纪律,否则造成的本人、他人或集体的人身、财产损失由活动负责人或学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四、其他事宜
1.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前,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遇有恶劣天气,即使通过报批,也一律不得组织外出。
2.如遇食物中毒等突发、偶发危及学生安全的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内上报学院,并随时汇报事件处理过程和结果。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公共管理学院学生集体外出活动报批表(点击此处下载)
时间:Feb 2, 2010 9:36:00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