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本科生在校期间勤于探索、积极创造,较早参加科学研究和创新活动,增强科研创新意识,激发学生参与科研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学术科研气氛。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我校本科生2009年科学研究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应是我校普通全日制非毕业班学生;
(二)申报人勤奋好学,学有余力,学有专长,成绩优秀,自拟题目的申报人必须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础,自选的指导教师要认真负责,有较深的学术造诣,熟悉所指导学生研究项目涉及的领域。
(三)已获广州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立项资助的项目不得申报,在历次学科竞赛中出现的题目不得再次申报,历次未按期结题的学生不得申报本次科研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选题要结合地方经济建设,思路新颖,具备一定的学术研究价值,鼓励参与教师的科研课题;
(二)原则上要求每项研究学生人数三至五名,指导教师中至少有1位是副高及以上职称;
(三)项目负责人要保证成果作品不涉及第三方利益,如因此引起纠纷,由项目负责人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申报项目分配
(一)本次科研项目申报综合考虑各学院学生人数比例和去年学生科研立项结题情况,采取限额申报的办法,各学院申报名额=各学院学生人数?2‰+去年结题项目数?0.3。具体分配如下表:
序号 学院名称 申报名额 序号 学院名称 申报名额
1 商学院 8 12 计算机科学与教育软件学院 6
2 法学院 3 13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5
3 公共管理学院 6 14 生命科学学院 4
4 教育学院 4 15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
5 人文学院 8 16 土木工程学院 7
6 新闻与传播学院 4 17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
7 外国语学院 6 18 旅游学院 4
8 美术与设计学院 3 19 体育学院 2
9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4 20 音乐舞蹈学院 2
10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5 21 化学化工学院 6
11 地理科学学院 4 合计 95
(二)校级校内实习(实践)基地,每个基地1-2项。
四、申报程序
(一)学生拟题,按要求填写《广州大学本科生科学研究立项申报书》,送交所在学院(学生如果依托校级校内实习(实践)基地进行申报,《申报书》也是送交所在学院);
(二)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写出评审意见,并附推荐排名表(即在《广州大学2009年本科生科学研究立项申报汇总表》中进行排名),于2009年9月11日前将申报材料(《申报书》一式三份,《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上报教务处实践科,电子稿OA至孙小梅老师,逾期不予受理;
(三)教务处组织专家对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及资助金额,报分管校领导审定;
(四)公布评审结果。
五、项目管理
(一)立项项目完成期限一般至2010年5月20日;
(二)项目负责人在研究中期,须向教务处汇报项目研究进展情况;
(三)项目结题时,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题报告书》和提交成果(要求打印并交电子文稿),项目成果形式一般为研究论文、调查报告、设计图纸及设计说明书、开发的软件或程序(提供源代码)、仪器装置等;
(四)学生科研立项经评审同意立项后,学校给予一定资助经费(一般项目:文史类、管理类等800-1000元,理工类1000-1200元。资助经费中15%用于学院组织评审及结题验收工作。经费资助方式为:通过结题验收后,凭发票报帐);
(五)获课题资助发表的论文应标明“广州大学本科生科学研究立项资助”的字样。
六、相关政策
(一)项目可优先代表学校参加有关学科竞赛;
(二)符合《广州大学本科生课外拓展学分认定标准》的项目研究成果可记入课外拓展学分,并可申请免修相同学分的选修课学分。
附件:1.广州大学本科生科学研究立项申报书
2.广州大学2009年本科生科学研究立项申报汇总表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时间:Feb 2, 2010 9:41:00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