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第二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5-03 点击数:

广 州 大

教务〔2012〕38号

关于2012年第二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广州大学关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生中实行第二专业教育的暂行办法》(广大[2008]57号),经我处研究,同意金融学等13个专业(见附件一)2012年招收第二专业学生。为了做好今年的招生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

1、2011级全体学生,2010级部分非理工科专业的学生(由第二专业所在学院核定);

2、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5,无补考不及格课程记录;

3、入校以来,没有受过处分;

4、无欠费、欠贷记录。

二、工作流程

1、学生本人填写报名申请表;

2、学生所在学院审核报名资格;

3、第二专业所在学院收申请表,预录取;

4、教务处审批,公布录取结果;

5、学生登录教务处网站查阅录取信息。

三、时间安排

1、5月15日-6月5日,学生报名;

2、6月6日-8日,教务处确定第二专业开设名单;

3、6月11日-15日,第二专业所在学院预录取;

4、6月18日-21日,教务处审批,并在其网站(http://jwc.gzhu.edu.cn/)教务通知栏目上公布录取名单。

四、其它需说明的问题

1、凡填报两个志愿的学生,应准备两份申请表(一份原件、学生所在学院审核盖章后再复印一份),原件交第一志愿学院,复印件交第二志愿学院。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报名资格。

2、第一志愿报名人数不足30人的第二专业,一般不予开出。

3、一般不录取第二志愿学生。若第一志愿专业未能开出,则该生可按第二志愿录取,且第一志愿学生优先。

4、第二专业录取名单仅在教务处网站上公布,不给学生发放书面录取通知书。

5、被第二专业正式录取后,若要放弃,须在开学第一周内办理退学手续,否则所扣缴的学费不退。

6、第二专业的学费按学期收取,收费标准按粤价[2007]186号文件执行,即每学分100元。

附件:1、广州大学2012年第二专业招生计划表

2、广州大学本科学生修读第二专业申请表

3、广州大学2012年第二专业录取名册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1:

广州大学2012年第二专业招生计划表

序号

专业名称

所在学院

计划招生人数

备注

1

金融学

商学院

80

2

国际经济与贸易

商学院

80

3

会计学

商学院

120

4

工商管理

商学院

100

5

法学

法学院

200

6

行政管理

公共管理学院

100

7

社会工作

公共管理学院

100

8

英语

外国语学院

160

9

广播电视新闻学

新闻学院

50

10

广告学

新闻学院

100

11

应用心理学

教育学院

150

12

教育技术学

教育学院

40

13

生物科学

生命科学学院

40

附件2:

广州大学本科学生修读第二专业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学号

所在

学院

入学年月

主修

专业

已修

学分

平均绩点

受处分情 况

第二

专业

志愿

第一志愿:

第二志愿:

申请人签名: 日期:200 年 月 日

学生

所在

学院

意见

教务员审核结果:

学院负责人(签名): 日期:200 年 月 日

(单位盖章)

第二

专业

所在

学院

意见

学院负责人(签名): 日期:200 年 月 日

(单位盖章)

教务处意 见

负责人(签名): 日期:200 年 月 日

工作流程:1、申请人填表;2、学生所在学院审核;3、第二专业所在学院收表、预录;

4、教务处审批并在网站上公布录取名单;5、学生登录教务处网站查阅录取信息。

附件3:

广州大学2012年第二专业录取名册

序号

第二专业名称

所在学院

姓名

主修专业

主修学号

所在年级

备注

抄送:邓成明校长助理,各教学单位

附件一:行政管理第二专业开设申请表和人才培养方案

附件二:社工第二专业申请表(含教学计划)

时间:Apr 16, 2012 4:37: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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