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18-05-10 点击数:
学院各班级:
在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中,2015级公共事业管理2班潘海洋、詹人栋、方林侠、陈俊佳共四位同学存放、使用电热壶,该行为已达违纪处理规定。为严肃校风校纪,及时教育违纪学生,根据《广州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第五章第二十六条和《广州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三十一条(九)之规定,给予其学院内部通报批评处分。
希望全院同学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认真遵守校纪校规。
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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