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接收2021年推免生通告

作者: 时间:2020-10-02 点击数:

按照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广州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有关要求,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2021年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申请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2.推免生应是优秀应届本科生,经教育部批准,获得经教育部审批具有推免资格高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者所在学校推免指标),最终推免生资格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

3.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国家的体检要求;

4.申请人须于2021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5.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6、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其它条件相近的情况下应予优先考虑接收:

①在本科学习期间获得相关专业的具有学术意义的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奖项,并且是个人奖项或集体奖项的前三位完成者;

②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物上发表过与所读的本科专业或报读的研究生专业有关的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并且是独立执笔者或第一、二作者。

 

 二、接收专业

 公共管理(行政管理、社会保障、公共政策、应急管理),社会学(理论社会学、应用社会学、社会工作),社会工作(MSW)

 

  三、提交材料

   (1)《广州大学2021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下载) 2份;且该表必须是推免生管理部门盖章的按照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广州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有关要求,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2021年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申请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2.推免生应是优秀应届本科生,经教育部批准,获得经教育部审批具有推免资格高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者所在学校推免指标),最终推免生资格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

3.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国家的体检要求;

4.申请人须于2021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5.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6、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其它条件相近的情况下应予优先考虑接收:

①在本科学习期间获得相关专业的具有学术意义的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奖项,并且是个人奖项或集体奖项的前三位完成者;原件(复印件无效),而且内容填写完整;

(2)申请人个人陈述(下载)1份;

(3)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1份,并加盖所在院校推免生管理部门公章;

(4)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在复试时查验);

(5)其他有关材料复印件各1份,如获奖证书复印件、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原件在复试时查验。该部分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的材料内容,供我校审核、接收时参考;

特别提示:申请人可在广州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主页上查阅广州大学2021年接收外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科专业及有关要求,下载和填写有关表格,并于2020年10月9日以前将按要求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寄或送达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学院文逸楼513A科研办刘老师收(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联系邮箱见本文字最后“咨询联络”处),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上报名,过期不再受理。

 

四、复试体检

复试重在考察推免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学术型注重考核科研能力,全日制注重考核实践能力。复试主要包括业务能力考核和外语口试、听力。复试情况及成绩要记录在《复试录取表》上。推免生的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口试、听力占20分,业务能力考核占8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在10月30日前内将体检表寄到招生学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经复试和体检合格拟同意接收的校内外推免生,要在规定时间进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待录取确认。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生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六、奖励政策

1.研究生助学金享受群体是所有全日制非定向(档案关系转入学校)学习的研究生,覆盖面100%,助学金按12个月发放,达到9600元/生·学年,高于国家6000元/生·学年的标准。

2.我校特设新生学业奖学金,推免生可获3万元新生特等奖学金。

 

研究生助学金

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元/生•学年)

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元/生•学年)

元/月

发放月份

合计(元/生•学年)

800

12个月

9600

特等奖学金30000

特等奖学金12000

特等奖学金8000

特等奖学金2000

20000

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3.学校鼓励研究生兼任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助理工作,给研究生提供实习和锻炼的机会,并获得至少每年8000元助理岗位津贴。经济困难的研究生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以顺利完成学业。

4.学校和学院设有社会奖学金和助学金。包括“何耀光助学金”、“众人拾柴火焰高”助学金和“智造顺德”奖学金等。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每年可获得1万元左右的社会社会奖助学金资助。

5.学校和学院实施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项目资助计划。设立“广州大学研究生基础创新项目资助计划”,资助研究生开展基础科研项目研究,每年资助约50项,每项资助1万-2万元;设立“广州大学研究生‘广州研究’项目资助计划”,资助研究生开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现实问题研究,每年资助约50项项目,每项资助0.5万元。

6.学校实施硕士生赴海外联合培养计划。每年派出当年招生数量10~20%的硕士生到国外访学半年以上,资助约7万元人民币/年·人。

 7.学院优先安排指导老师和指导团队开展前期学术成长指导,优先安排加盟学院智库研究中心或学术创新团队,且每年给予推免生1万元科研经费资助。

 

  七、复试时间

第一批复试时间:2020年10月13日

 复试方式:腾讯会议(具体时间和会议号另行通知)。

第二批复试时间:2020年10月20日

复试方式:腾讯会议(具体时间和会议号另行通知)

备注:如有变动,由研究生工作秘书和行政助理电话通知。


八、咨询联络

  1.公共管理学院

  联系人员:刘老师、吴美婷

  联系电话:(020)39366776、13104881915

  联系邮件:1484761235@qq.com/1130480294@qq.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文逸楼513A室

2.研究生院研招办

  联系人员:伦老师

  联系电话:(020)39366238

  联系地址: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广州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510006)

 

欢迎有志于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的优秀考生积极报考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具体参见本公号2020年9月14日正式发布的《2020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目录》,关注考试科目和参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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