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建社接受《南方日报》访谈

作者: 时间:2018-05-03 点击数:

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广东省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先行先试。这一改革获得各方肯定的同时,也让不少人开始思考:如何防止被砍掉的行政审批事项出现复归?一些审批权下放转移后,怎样强化社会组织的职能,政府如何做好监管?2012年8月31日,就广东率先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话题,我院副院长谢建社教授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谢建社教授认为,在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创新上,应遵循从管理逐步走向治理的思路,尝试取消业务主管单位,探索建立新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社沟通协作、部门联动协调、社会组织自律等机制。

链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广东上快车道

日前出台的粤版“36条”提出,全面清理、整合涉及民间投资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明确“2013年底前,全省完成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级行政审批事项力争压减40%左右,其中企业投资领域审批事项压减70%左右;各级行政审批事项办结时限总体缩短50%左右”。

事实上,广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直备受关注。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广东省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先行先试。这一改革获得各方肯定的同时,也让不少人开始思考:如何防止被砍掉的行政审批事项出现复归?一些审批权下放转移后,怎样强化社会组织的职能,政府如何做好监管?南方日报记者采访多位专家学者,对此进行解读。

如何防止砍掉事项复归

实行最严格审批“准入”制,向社会公开保留审批事项目录,公开接受监督

广东在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大刀阔斧”。这轮改革确定的标准是:凡是市场和社会能够自我调节的事项坚决取消行政审批,加大力度简政放权;凡是社会组织能够承担的事项坚决转移给社会组织,并加快培育发展和规范社会组织;凡是下级政府能够履行的职能事项坚决下放给下级政府,充分发挥基层就近管理、服务的作用,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现有行政审批事项中一些难啃的“硬骨头”也在逐步攻下。广东把2009年后新增的审批事项及日常管理中具有审批性质的事项全部纳入清理范围,共对1120个事项展开全面清理。近日,省政府公布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第一批目录,明确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179项、转移55项、下放115项、委托管理5项。全部调整事项占广东省级政府现有实际审批项目的1/3以上。据悉,第二、第三批清理目录也将在年内陆续公布。

省社科院研究员、区域经济学家丁力指出,在权力转移的过程中,对政府职能部门的影响很大,改革能取得这样的阶段性成果是很不容易的。

各种审批事项会不会以各种借口“卷土重来”?据透露,省长朱小丹已强调要实行最严格的审批“准入”制,对审批实施目录化管理,向社会公开保留审批事项目录,公开接受各方面监督。

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副院长岳经纶建议,确需新设审批事项的,必须经过严格的听证程序和报批手续。

下放转移,如何接得住

摒弃以审批部门为中心、“机构编制”的改革逻辑,扶持培育社会组织

记者注意到,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一些审批权转移给行业协会和与之类似的机构,但有时候效果并不好。审批事权下放、转移,相应的社会组织和机构能够承接得住?

前不久,广东推出《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方案》,对广东省社会组织发展的速度、队伍、数量、能力、发挥作用、监管、党建等提出具体目标,提出到2015年,建立与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现代社会组织体系。从今年7月1日起,广东省内除特别规定、特殊领域外,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改为业务指导单位,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成立,无须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批后再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迈出重要一步。

然而,如何构建新的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在专家们看来更为紧迫。丁力说,现在还是有很多人担心社会组织、行业协会成为“二政府”,成为政府的延伸,因此,要让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真正强大起来,不仅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问题,还要清晰界定政府和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扶持、培育社会组织的发展。

广州大学教授谢建社就认为,在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创新上,应遵循从管理逐步走向治理的思路,尝试取消业务主管单位,探索建立新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社沟通协作、部门联动协调、社会组织自律等机制。

另一方面,华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戴黍也担心,在“简政放权”的过程中容易出现“统筹不足”的问题。

他指出,以地级市为例,市级部门将一些原本管不好、管不到的事情下放到各区,实现管理重心下移,调动下级部门的积极性的同时,一些需要从全市总体上进行统筹把关的事项,如规划、国土和环保等事权,也大量下放到各区;个别区向镇(街)大量下放审批事权,却没有考虑到后者的承受能力。所以,提高行政部门的办事效率,尤其是提升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办理效能非常必要。各职能部门将审批事项向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集中,方便申请人办理。

“这样,以前以审批部门为中心、执着于‘机构编制’、‘人数多寡’的改革逻辑,才能转变为以审批事项为中心,以提升效能为导向的运营状态。”戴黍说。

如何做好改革监管工作

探索决策、审批、监管分离又协调的新机制,管理方式要由重审批、轻监管转为宽准入、严监管

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推进,政府各部门是不是就没事做了?显然不是。

近日,我省召开的贯彻落实全省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工作督促会上,很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亲历者都认为监管问题任重道远。

接受记者采访的专家都表示,不管是取消审批权限,还是下放、转移审批权限,都不能一减了之,放任自流,政府更应该做好后续衔接和监管工作。

现代化政府的管理职能,主要是宏观调控、市场监管与公共服务。据了解,广东接下来将切实加强监管,推动政府部门工作重心向制定规则和强化监管转移,管理方式由重审批、轻监管转为宽准入、严监管。

戴黍指出,当前还是存在审批与管理、监督职能高度融合、责任不清晰的问题。各部门中一般按管理条块设置内设机构,某一类事务的审批、管理和监督集中在一个内设机构中,这使得一些政策性的管理变成了审批的条件,一些管理和监督措施也由审批替代了。

岳经纶就建议,应该着重理顺政府部门间关系,积极探索决策、审批、监管相对分离又相互协调的新机制。如决策机构主要负责调研、政策制定、技术支持等活动,审批执行机构负责各类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便民服务的提供等,监管机构负责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协调、组织和后续监管等。

《南方日报》2012年8月31日,记者辛均庆 实习生黄旻 统筹徐林

时间:Sep 12, 2012 11:52: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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